晚上熊熊發現部落軌道和phyphy隨選居然消失不見,
一向遵守丁丁大站的指示,自10月13日開始就沒動過的邊欄阿phy大驚,
到底是花生什麼樹了???
Check了系統留言,沒看見新的公告,
原以為是家裡的兩台電腦都出問題,
靈機一動到丁丁家的公告專區看看才發現:
又被無名陰了!!!
10月30日12點17分的公告置頂文是這樣說的:
『凡不在上述兩部分名單(開放使用的網站及凍結使用的網站)中 java script 來源網站的語法,
因安全性考量,無論是否經過修改儲存,系統都將同步移除既有之語法』
那10月13日所告示:
『各位會員現在已經置放在邊欄和網誌敘述的java script語法,
若沒有修改或編輯則不受影響』
又是什麼鳥???
每次都用這種「出其不意」的侵權方式削減會員權益,
真得讓phyphy見識到什麼叫財大氣粗、什麼叫玩權弄法…
一肚子火+一整個無言,氣~
以上是沒讀書的phy碎碎唸,接下來還是請胖胖來幫忙出頭…
======================================我是分隔線
自從10月上旬踢爆無名自以為的網路安全藉口後,
10/31,無名終於乾脆來個校往過正,
而且又是一樣的藉口~『安全』,
雖然終於開放了部分網站的Java Script外掛可以使用,
看起來是順應了大量網民的呼籲,
但卻又是個更惡質低劣的操作!
為了怕像10/13的公告一樣落人口實,
這次無名不需要部落客們更新自己的邊欄,
就直接幫你把尚未進入無名安全名單的外掛全部清除,
免得又被質疑為何公告前的Java Script外掛就安全?之後的就不安全!
天呀!更厲害的是:這次連發公告都懶了!
當發現邊欄內許多地方已空無一物後,上網搜尋才知道無名又幹了好事!
因為之前的文章(戳破無名的自圓其說)中已經提過,
一個依據付費等級給予不同功能的營利網站,
對於自己本身的架構漏洞造成的網路安全問題,
必須是一面教導所有會員網路正確安全使用的知識,
不加掛來路不明的外掛,
並提供有問題外掛的相關資料或檢核程式,
然後一方面趕快修正本身網站架構的漏洞,
至於會員是否執意要加外掛甚至是不安全的外掛,
造成的個人損失應該由他自己負責!
除非無名的漏洞大到不得不用上非常手段!
今天無名無預警的消除所有尚未定義的Java Script外掛,不就是不打自招!
一切的不安全的產生,不正是無名自己本身架構的嚴重漏洞,而非任何外掛!
既然如此,那麼可否有看到任何無名的負責人出來說句道歉的話和應負責的相關賠償?
另外無名這樣的行為,應該已經構成法律問題了!
不但無事先通知便隨便清除會員的個人網頁資料,
那豈不是任何會員不管鎖碼或不鎖碼的個人網路內容,無論文字或圖檔,
無名皆可以任意進行篩選閱讀甚至銷毀!
這哪裡還有『安全』!無名的管理才是比病毒更加的危險!
誰能保證自己的個資沒有被無名的工程師寫一個小程式抓取下來,
被不肖者留著自己利用也罷!若是拿去販賣,後果不堪設想!
更甚者,不才剛剛檢查過無名開放的Java Script外掛網站,
有許多是屬於交友和所謂正妹網站的外掛,
還有許多網站網址早就更換不使用!
這更讓人不解無名所謂安全Java Script外掛網站的定義為何?
幫忙會員把關的安全工作難道就是這麼的粗劣?
無名這個平台的風險管理真的就是這麼差?
為何開放的網站有許多不是網民們常在利用的工具網站,
反而更像是會散播病毒的交友網站,不解啊?
實在不敢相信雅虎或無名的工程師本職學能或邏輯有這麼差!
難道不知道要先驗證的是會員們常利用的工具外掛?
若沒那麼差,那是因為這些網站是跟無名友好的?
還是有付費給無名的?
10/13那一次的所謂安全處理,無名是愚蠢!
這一次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作法
無名不但蠢,根本就是侵權,
不要逼的所有會員一起向無名求償,無名才會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因為這已經不是搬離開無名這個平台就可以解決的小事了!
by Pang
- 11月 01 週六 200818:48
愚蠢的無名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真的欸 無名真的很機車 真是讓人很想罵髒話
唉~三聲無奈呀!
歡迎搬到pixnet
我是從無名搬去的
因為語法限制多變忍無可忍了
我還會寫寫網誌
但不會再無名花一毛錢了
真的是有點後悔加入無名的VIP!
更後悔一加就是多年!還有兩年才到期!
天呀!就這麼搬了!有點不甘心說!
搬家吧!
一直都有在考慮這個嚴肅的問題!
感恩!
我發現好多人都不用無名了 ><
是啊!氣~
為什麼一直罵,卻還是不搬家呢?!
無名會這麼有侍無恐,不正是吃定你們罵了之後,還是會乖
乖地留在無名嗎?無名有在怕你們罵的嗎?
其他隨便一家的部落格的免費會員功能都比無名完整,而
且越早搬越快重新累積人氣.罵了也是白費力氣,求償更是
白日夢,當初無名可沒有求你們到他的部落格,都是你們自
己自願的,那還求什麼償呢?
感謝早搬家的人您的指教!
(1)就像您說的求償對我們來說大概是個白日夢,但不能同意的是,不是說我們自願使用無名的平台,無名便可以資料安全為藉口,任意刪除銷毀會員的網站資料,就算是面對免費的會員都不可以這樣做,何況是有付費的會員,雖然律師朋友也同意這已違法,要控告是可以的,但是請問只是個上班族的我們,若不是被逼極了才會走上法庭,誰有那個閒工夫和閒錢去和無名打這種官司,在這裡發言,就像您說的不過就是瘋狗吠月,求一個發洩罷了!也是給無名一個也許沒啥效果的警告,那就是別讓人狗急跳牆如此而已!所以要求償不是不可能的!
(2)不是每個人都是先知,當初知道無名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的人有幾個?試想當您投入了相當的資金又不想白費時,要認賠殺出就不是那麼容易了,更何況您又可以保證其他的平台未來不會是另一個無名嗎?pixnet之前鬧得風波不也是沸沸揚揚,網站平台的優劣很難定義,現在我們唯一相信的就是不要再付費投資,到處作個免費會員還比較自在,而若要做到這點,那也必須等到兩年後無名會員到期日了!所以不是我們不搬,只是也不可能就讓無名白賺了我們往後兩年的會費,難道我們就不能利用已花錢買來的這兩年多看多聽多選擇嗎?
(3)很佩服那些可以斷頭說搬走就搬走的勇者,您可以笑我們這些貪財又膽小懶惰者,活該被無名吃的死死,但難道還真的就乖乖安靜底讓無名欲取欲求,也請准許我們罵一個痛快發洩一下吧!更何況,被逼極了!狗也真的會跳牆呀!不是嗎?
by Pang
我也是沒讀書的
所以搬一搬了
找了好幾個窩
唉
應該找人去xxxxxx
呵呵~貓媽真是性情中人啊~
有好窩!要記得介紹一下喔!
給我們這些卒仔參考參考~感恩~
過來痞客啦
當我跟許小妖的鄰居啦
其是我在痞客有備站,
只是我是賽狼,
才剛剛搬就遇到痞客天搖地動大改版,
實在很擔心痞客早晚跟無名一樣,
再加上界面用不習慣,
就沒同步更新了,
我還是先別搬到那,免得帶賽你們才是!
為了網站, 研究與寫了些 JavaScript 程式,
就個人的了解, JavaScript 是在 Client 端執行, 也就是在使用者的電
腦網頁上執行.
有問題, 也只是傷害使用者的電腦.
要用不用, 風險的承擔, 應該讓使用著自己決定.
無名很大, 問題很多, ... 我使用一兩年, 已離開無名約三年多了.
耀輝大哥,好久不見,
無名禁用JavaScript絕對不是只單純要保護使用者,
我覺得中間的內幕一定和它自己的資安管理及利益衝突有關,
哎~
PS:沒想到耀輝大哥也曾是無名的使用者,
我以為您一直是自己架站的。^^
我不是先知,但我也早搬離無名,你問我能預先知道的
有幾人?我怎麼知道?!我只知道我早搬離無名,現在用
的部落格既不用收費,也功能完整,而且現在從Google
跟Yahoo搜尋找相關關鍵字,都在前面幾頁會出現我的
文章,甚至有的在第一頁.而且我也知道我不必因為無
名的離譜行徑寫文章罵他,更不用氣得半死.
我當然無法保證其他部落格會不會像無名這樣,但花點
心思觀察一下,就會發現只有無名的部落格一直被罵,
而且遇到不滿意的部落格,也不會太生氣,因為根本不
用收費.
我不知你問的律師是不是真是你朋友?只是律師的職業
當然希望能有收入,所以你若問律師他當然回答是可以
告的,不信你可以進一步問,那若你幫我告了,勝訴的機
會有多少?大部分律師都不會給你明確答案.而且法律
是講求證據,你有收集什麼足夠告無名的證據?所以無
名根本不在意狗急了會跳牆,頂多只是寫文章罵罵說要
提告,但無名明明知道你不可能告,真告了也告不贏,所
以你想無名會擔心你的跳牆嗎?
而且你要搬不搬當然是你的自由,我也只是提供我自身
的經驗給你參考,更無意引起筆戰.假若真要搬,真的不
要等到什麼會員到期,越早處理會越有利,甚至可以同
時兩邊的部落格都貼文,然後儘量讓看無名文章的網友
知道你另一個部落格,逐漸把人氣導引到新部落格
再次謝謝早搬家的人賜教
先對本人用詞不當說聲抱歉!並沒有指稱您是先知,也沒有戲謔您的任何意思!只不過就是抒發一下不同的想法罷了!
其實您說的我們都有做過了,可能比較帶賽吧!在pixnet也申請過免費帳號,想兩邊一起維護,但剛好遇上pixnet之前的風波,加上我們懶,所以就不了了之!因此現在也還在尋覓其他更沒有爭議的部落平台,甚至也考慮往國外去註冊,既然花了錢在無名,被他氣,難道還不許人將花的錢利用到極致,慢慢尋找其他的平台?!花了錢除了找罪受,就不允許別人罵一個痛快?!
此外,沒有人想跟您筆戰,您的意見的確都非常寶貴而且刺耳,忠言嘛難免!
不過或許您一向是自由之身,從不繳費或已不用繳費,那也請站在已經繳費人的心情想一想,那種交了許多會費卻還必須時時煩惱想著要搬走的那種不甘心!您能感受嗎?我說過我們很羨慕也很欣賞可以斷頭說走就走的勇者,也很後悔在無名草創時就一次花大錢加入多年會員而被綁死!但也從來沒說不處理,只不過每個人都有自己處理的方式,我們一邊罵一邊騎驢找馬,這樣的方式看樣子您並不欣賞,但也請您見諒!因為這是財小勢小的人目前能夠想到最經濟的方式!
另外本不想說,那位律師朋友不是別人正是在下不才的姊姊,所以應該不會提供錯誤訊息害我吧!還有無名擅自清除會員的網路外掛,是很明顯得事實,要告不難,就像您說的要贏很難,當然若只有我這個小小上班族要告,更難!可是若是所有網民大家一起提告,那又另當別論,這就是我說的狗急跳牆的意思,只有我小小一隻那就只是瘋狗吠月罷了!所以既然知道告贏很難,發洩一下罵一下警告一下無名別太超過,應該是可以的吧!不然,悶著!不就真的氣死!我們也很想像您可以如此瀟灑啊!但畢竟我們不是早搬家的人!不是嗎?
最後再次感謝賜教!若有得罪還望見諒!
by Pang
哈哈
我一次只買一個月銀卡
想走就走
ㄎㄎ
搬家了啦
好自由自在哦
想放什麼就放蛇麼哦
聰明啊!
當初實在太衝動,
算算相簿的容量大概夠用5年,
就一口氣買了,氣~
只回幾句,
無名我也曾是付費會員,決定搬家後,在Yahoo拍賣把剩
下一年的會員帳號便宜賣掉.在賣之前把自己的個人資
料先清掉,而現在你若要賣當然不太有人會買,只是讓
版主了解,我不是不了解付費的心情講風涼話.
另外,恭喜你有個律師姊姊,你可以問他集體訴訟的麻
煩度,以及你姊姊她自己願不願意接類似無名的這種集
體訴訟案,我自己也請過律師跑過法庭,當時也深入研
究相關法律,所以前面的見解不是隨便扯,真的是過來
人的經驗,承蒙您看得起還說是忠言,不過這是你的版
面,我也不再打擾您抒發情緒了.
感謝早搬家的人可以體諒
您所說的經驗,我們很能夠體會也非常瞭解,但就像您說的,抗告是很困難又不見得會成功的事,雖然現在國家的法律不是很健全,要像國外那樣小蝦米鬥垮大鯨魚的事大概可遇不可求,不過,就是要讓無視小蝦米的資本家瞭解,不管你是雅虎還是無名還是其他的任何企業體,不能因為這樣就無視小蝦米的聲音和權益,因為時勢造英雄,若是真的做到太超過,總有不怕艱苦被逼著出來組織大家對抗他們的人,也許是您、是我或是任何人,我們想要述說的就是這樣的一件事!警告那些企業主的也是這件事!如此罷了!
當然現實存在許多無奈,也有許多選擇,大家都是凡人誰都怕事,最多大罵一頓摸摸鼻子認賠了事,因為誰也知道要告倒大鯨魚會是多艱難的路,大鯨魚們當然也知道他們擁有這項利多,可是總要有人費點口水警告他們一下別太肆無忌憚!有沒有效果是一回事,重要的是,種子要撒出去了才有用!就算最後只是一個抒發情緒的自爽,那感覺不也還不差啊!不是嗎?
再次多謝指教了!感激不盡!
by Pang
*****
*****
來吧!來吧!
痞客有我、先泰和君君的溫暖...
來吧!來吧!
妳可以先玩同步呀!
同步不適合我這種懶人啊~
不過痞客確實是新家的其中一個考慮,
只是總還是希望能有更適合的,
再加上錢早就灑了,
捨不得浪費,就先繼續撐著,
老實講,有沒有JavaScript對我而言影響不大,
只是奇檬子不好罷了!
無名用的人數多。
想破解的人數一堆。
所以我覺得他的資訊安全也是它的優點之一。
只不過好像有些過餘ˊˋ
我對資安也不是很了解。
我想說的是...
我也用過無名...
也是因為他限制很多很不方便很不用。
我一直嘗試著更換部落格。
從無名到XUITE(因為上傳的畫質被壓縮的很醜)
又從XUITE改到天空(限制也很多,他有限定語法,放好友名單結果她說我字數太多XD)
天空改到蒟蒻閣(蒟蒻閣是個很溫馨的空間,自訂欄位自由,版主人也都很好,最近要我常常回
去,不過他的背景還有一些功能不是很齊全...RSS我的GOOGLE READER不能訂閱)
所以最後我來到了BLOGGER
在那之前我也試著去用MSN SPACE,甚至是外國部落格SPACE
但是說真的,或許我真的不喜歡限制太多。
現在最適合我的地方是BLOGGER...
他很自由,不會用的使用者可能對他來說什麼功能都沒有。
但是會去找方法的使用者,就會發現就是因為BLOGGER自由。
有很多厲害的使用者 會去研究!
所以他也很多可以補足的地方,但相對的BLOGGER也是危險的部落格
因為他自由,所以有心人士想利用那些自由散布惡意軟體,可能性很高。
像之前卡巴斯基就封過BLOGGER的網站呢...(BLOGGER是GOOGLE代理的。)
找到適合自己的空間比較重要:)
能讓他當自己的部落格比較要緊啊。
每個部落格都有它的優缺點。
仔細想想其實無名有些優點也是其它部落格比不上的啊:)
璘夜桑
謝謝您用心的解說!
就甘心~
我們一定會好好選擇的!
再次感恩~T_T